任命:
李剛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金先艷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王中杰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張倩為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;
劉勇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。
免去:
尹偉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張倩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(wù)。
任命:
李剛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金先艷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王中杰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張倩為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;
劉勇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。
免去:
尹偉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張倩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(wù)。